
愛妻十大首則
戀愛與家庭不兩立嗎
對的人道歉,讓家庭更溫馨幸福美滿
一種叫理所當然的習慣
幸福其實只要一點點
自以為是的付出
家有大男人 女人如何出招
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
強化女性「性福主義」
親愛的,我們可以不離婚嗎
婚後夫妻恩愛的15個秘密
要孩子快樂 父母先活出自己
你是九十分父母?孩子人生必須依賴父母引導
婚姻必修課:多說、多做、多牽手 婚後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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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眾所周知是沒有通姦罪的國度,但是並不表示通姦罪的精神從日本人的生活一掃而光。 不倫還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除了精神、肉體、健康、事業、經濟等,都有可能受到折損之外,日本的法律其實也規定不倫可以是離婚的理由,而且也能對配偶以及配偶不倫對象要求賠償,因此儘管日本半數的上班仕女族有過不倫的經驗,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對不倫的代價很了解。 在日本的法律上,得以離婚的第一個理由便是:「配偶有不貞行為」。 不過,也因為不倫還存在社會禁忌的意義,所以才讓男女覺得有突破的意義。 古代是因為戰爭或是門戶、宗教等可能形成男女交往的障礙,當然現在如SARS等病疫的隔離,或是禁止入境等問題,也可能形成男女兩地分離的障礙,因此讓男女覺得有克服、超越的價值;不倫也是如此。 因此,從「源氏物語」起,日本的文學中便一直有不貞、幽會、通姦等豐富的水脈流著,近現代與通姦相關的作品更多,男女文人突破通姦門檻的人非常多,因為男女文人不少是因為不倫而得到元氣,因而在創作上有所突破。 幾乎所有代表日本的文人都有過不倫的經驗,像是北原白秋、芥川龍之介、谷崎潤一郎、宇野千代、岡本鹿子、志賀直哉、島崎藤村、夏目漱石等等一流文人幾乎都有過不倫經驗,然後留下傑作。 即使是這些受寵於世人,而享受某種程度特權的文人,其實也都為了不倫付出代價,因為自己的不倫也會遭到元配或是別人的男人、女人的挑戰,或是也有妻子因此變得歇斯底里,也有因為與有夫之婦不倫,而遭判通姦罪入獄,或是因為遭控通姦罪而自殺的。 當然以前文人不倫的方式與情狀非常多樣,因為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獨特的不倫思想,這些也是日本愛情論的基本要素。 不倫除了有離婚風險外,自己的配偶也可以要求自己以及自己的情人賠償其精神損失。 因此,現在有許多年輕的單身女人,自己的尊嚴是不容許男人金援自己,而且自己會賺錢,也不奢侈,所以沒有需要男人付錢的必要,而且也不是以結婚為目的交往,而是對於「愛情至上主義」的純愛關係的嚮往,因此戀愛對象往往是已婚男人。 已婚男人也因為有婚姻的束縛,反而很想要自由地、真正的戀愛,與單身的上班仕女戀愛的話,又與付錢給酒廊女人等風塵女郎、情婦等的等價愛情遊戲的滋味不同,雙方都可能愈玩愈真。 但是妻子在知情後,可以對兩人提出精神賠償要求,例如要求丈夫賠一千萬日圓,要求單身女人賠三百萬日圓;也有許多妻子不要丈夫賠,而只要單身女人賠償的。 不倫除了經濟上、法律上的風險之外,也有其他社會地位以及工作上的風險。 二○○二年四月,有位犯人根據民間徵信機關調查的公司董事名簿以及高額納稅者名單,寄出「我已經掌握你的外遇證據」的信,給兩百多人勒索現金五十萬日圓,因為「如果不匯款的話,將對你的家人、親戚、左鄰右舍以及公司公開。」沒想到其中約有六十人真的匯錢進來,可見日本公司的高幹每三人有一人有外遇呢! 因此,不倫是很可能遭到恐嚇的。日本也有些犯人專在賓館抄車牌號碼而進行調查、勒索,結果百發百中。當然,因為不倫而遭炒魷魚的案例也非常多,像是動用公司公款與情人幽會等;也有的大企業就業規則中有對於社員的私生活「如果擾亂社內秩序」得懲戒的規定。 因此不倫基本上還是存在於當事人兩人之間才好,否則問題多多,代價不小,因此要小心不要留下太多痕跡,像是手機簡訊以及通話記錄等都應該一一刪除。 總之,不倫與逃稅一樣,凡事用現金,便不會留下足跡;或是服裝、打扮口味不要改變太多,因為有第三者的女人的搭配,妻子大概很能敏感地識破。 當然,要搞不倫的人還是要多照顧自己的身體健康,日本已經出現過「不倫過勞死」的例子,以及不少人在情人處「腹上死」的,大抵應付兩個女人或是兩個男人,都需要精力絕倫的,而且往往與情人在一起時特別興奮與賣力,也很傷身。 不倫往往讓男人有了生存意志與鬥志,是生命中重要的火花、香水。但是男人也會因為不倫對象是否真的愛自己而情緒起伏不定,也有不少人因此而讓妻子識破的,所以不是每個人都有本錢搞不倫的。本文出自劉黎兒之職場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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