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女人一輩子都該踏上的路嗎?成立一個家庭,是不可改變的目標嗎?「家」一定要有爸爸媽媽同時住在一個屋簷下才像家嗎?再怎麼爛的丈夫,都比沒有尪好嗎?
我們很多對於婚姻、家庭的想法、期待、觀念,都是源自於我們的原生家庭、教育環境及社會的成規,但這期待、觀念並非不可憾搖或者質疑,而事實上,生活中的一切也不一定照著我們的期待走呢。
常見的婚姻迷思
離婚,是不是件壞事
離婚後的治療與諮商
這個單元裏,用較深刻、活潑的方式,去協助我們了解家庭如何形塑個人、協助我們去觀察家中成員的互動、婚姻中不當的迷思以及男女生的刻板印象以及協助我們用較適當的眼光去看待離婚這樣的行為,讓我們在面對問題時,能夠用更理性去分析、思考,並詢求到適當的解決之道。
常見的婚姻迷思
「婚姻迷思」是對於婚姻的不正確信念,容易使人對婚姻有不實的期待,也會阻礙夫妻的溝通和互動,而導致婚姻衝突。
以下是常見於問題婚姻中,當事人對婚姻的一些不正確信念:
(一)婚姻可以克服單身時未解決的問題
許多人對婚姻有著不實的憧憬,以為愛情最重要,其它問題都是小事,甚至於認為單身時未處理好的事物,結婚之後便自然可迎刃而解,無須煩惱。
有些人在婚前,和其他人的人際關係不好,例如與同事不睦、與上司不和、與父母有衝突、與兄弟姊妹合不來、與同學疏離等,只有和戀人相處得來。如果對方是這種人,而你仍抱持「別人都不瞭解他,所以和他處不來」的想法,或者期待婚後,他會改善人際關係,以及對待你會一如婚前般體貼時,恐怕期待會落空。
又有些人婚前揮難無度,或有不良嗜好(如酗酒、賭博、打架、性好漁色等)時,很可能結婚後仍然如故,因為結婚本身並不會造成人的改變,除非他努力去修正自己的行為。一個人改不改壞習慣,在於其是否具有改變的意願和行動,而不是結婚與否。有些人在婚後會成長,有些人則否,全憑個人的努力。
(二)婚姻中有愛情就應該會給人帶來幸福與快樂,無須努力耕耘
很多人以為婚姻將會一帆風順,婚後會比婚前快樂。男人們常發誓說:「我一定要給妳過幸福的日子」,可見除了女人期待婚姻幸福之外,男人也期待自己能給妻子幸福。
事實上,婚姻所帶給人的挫折與艱辛比一般人所想像的要多。若欲婚姻如所預期的快樂,就必須先有一番努力,而且要持續的努力。婚姻中必然會有高潮與低潮,配偶雙方必須不時的耕耘、時時的溝通與解決問題。如果只有愛,卻很少花時間在互相討論與改進婚姻時,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婚姻關係。
(三)結婚之後應該滿足於家庭所給予的幸福,不必再追求家庭之外的快樂
其實婚姻關係只是人生的一部分,在夫妻關係之外,人還生活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之中。所以結婚之後,仍然可以追求個人在工作上的滿足、朋友交往的快樂、及休閒嗜好的樂趣。許多快樂來自家庭之外是很正常的,只要是關係良好的夫妻,會互相尊重彼此的交友、工作與正常的休閒。
(四)夫妻是合而為一的,不可分彼此
很多女性保有「出嫁從夫」的觀念,結婚之後不能獨立自主,在精神與物質上均極度依賴丈夫。男性若取到這類型的妻子,一方面固然可滿足價值感與權力感,但另方面也可魴飽受被依賴的壓力。結婚前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結婚後應該保持獨立個體的自主性。結婚的目的在於雙方結伴共同生活,可以分享喜樂、分擔憂愁。若誤用了「夫妻一體」的觀念,不論誰依賴誰,對雙方都是一種負擔,因為依賴者與被依賴都會有被牽絆的感覺,那豈不成了「絆」侶。所以配偶雙方必須保有自主性及自由的生活間,才能成為真正的好伴侶。
(五)配偶雙方必須在任何時候都完全互相坦誠
這個觀念和上個觀念異曲同工,意即當一個人認為夫妻是合而為一的,便會期待雙方毫無隱私,不應分彼此的透明相待。其實,任何事都對配偶誠實以告,對婚姻是無益的。如果向配偶表達真實的情況,把一切喜怒哀樂都坦誠相告,有時反而會傷害了兩人的關係。曾有不少人在參加「會心團體」或各式成長團體之後,把在團體中所學到的表達方式(如真誠、表裏一致等)用到家庭中,卻導致婚姻破裂。
保有隱私以及適度的隱瞞,如果對兩人的關係有利,而且對配偶是一種保護的話,就不應全然的開誠佈公。
離婚,是不是件壞事
有人認為,離婚是一件「壞事」或總不是件好事。真的如此嗎?
造成離婚的某些原因﹙如通姦、虐待等﹚可能是涉及道德的壞事,但是離婚本身卻應該沒有道德與否的問題,它就像朋友絕交,無所謂道德上的善惡。兩個人若因無法共同生活而離婚,絕代表他們的道德有什麼問題。中外史上很多偉人都離過婚,可為一證。
如果離婚不是道德上的壞事,那麼離婚對當事人的幸福而言,是否為一件壞事呢?其實這樣的判斷最好由當事人來下,因為一個人幸福與否,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一個人選擇離婚,一定是因為他﹙她﹚覺得離婚要比不離婚好。事實上,如果兩個人貌合神離的生活,對彼此皆無好處,與其長期痛苦,不如斷絕婚姻關係,建立新生活追求幸福。
這樣說來,離婚對當事人來說並不是件壞事,那麼社會上把離婚視為壞事的依據在那裡呢?有人或許說,離婚會造成子女的不幸,所以是壞事,其實是子女的不幸並不始於離婚,而始於夫妻不和,把子女的不幸怪在離婚頭上,不如怪在結婚婚。子女生長在一個不和但未離婚的家庭是否就因此幸福呢?因此離婚與否,不是子女幸福的原因。
有一種人把婚姻視為絕對的善,所以把離婚一概視為壞事,但是這種看法沒有根據。人不是為結婚而結婚,而是為了幸福快樂的生活為結婚,婚姻只是達到幸福的手段,如果婚姻帶來的是痛苦,那麼結束婚姻就是件好事,所以婚姻不可能是絕對的善,而是相對的善∣相對於追求幸福生活這個目標;換言之,婚姻有時候是件好事,有時候是件壞事,全視其是右能帶給人們幸福而定。所以社會上一般的觀念,即:離婚總不是件好事,是個不正確的觀念;而這個不正確的觀念,所造成的社會壓力及歧視,才是許多追求幸福的障礙,才是真正的「壞事」。
許多離婚治療師認為:除了夫妻因敵對產生婚姻困難以外,離婚主要的複雜性乃與當事人對自己父母的感創息息相關。當事人必須與他原來的家庭在情感上達到分離的狀態,才能讓離婚過程順利完成。離婚問題經常牽涉到三代。所以離婚協商的重點就要放在生命周期的發展階段,及伴隨這些階段而來的種種事情。
離婚後的治療與諮商
離婚的法律程序可以一項一項進行,但離婚的情感程序卻無法如此井然有序,而且經常比較法律程序的進行要緩慢,有的因牽涉子女,需要很內才結束。
情感上的離婚程序
什麼叫﹁情感上的離婚程序﹂?就是當人雙方都能夠離開對方,獨立生活,而且能夠抱持安慰、鼓舞的之情看待對方,並能夠認知對方已是獨立的個體。但一般人在離婚之後,情感上的脫離過程仍需相當時間。
因為一方情緒上多少會認為配偶看不到本身的缺失,內心有種自己被犧牲掉的感覺,就會想要抹黑對方,報復對方。有時候,怨恨、痛苦與報復的渴望,會將潛意識中想要尋求援的心意壓抑住。通常,這種負面的感覺可以視為離婚後情感上所需要的一個部分,為走出婚姻的一個階段。就像有些學生故意貶低自己所崇敬的老師與心愛的學校,他才能安心地畢業、離開,這是一樣的心情。然而,有些離婚當事人卻牢牢陷在這種困頓之中,久內無法自持。
要讓情感上的離婚程序徹底結束,就必須認知﹁婚姻已死亡﹂,現在能做的,只是為它哀掉,不可再有﹁婚姻也許有希望重生﹂的念頭。這種面對死亡的痛苦過程,會讓當事人盡早瞭解並接受婚姻不協調,不成功的事實。
有一位婦女表達她﹁完全離婚﹂的那一刻心情:她去探視與前夫同住的青春期兒子。當她探視完畢坐進車裡,準備回家之際,她回過頭揮手告別。那一瞬間,她感到憤恨,痛苦一掃而空。她的前夫看來不再那麼令人畏懼;相反地,他看來是個相當英俊的男人,有著她以前沒有注意到的特質。開工回家路上,她為過去兩人衝突所生之痛苦感到歉意,並為以前所浪費的漫長年月而懊悔,當時他們明知婚姻朱敗,卻仍在婚姻中漂浮。那一刻,她感到十分的解脫與自在,從此能夠無牽無掛在人生旅途上向前邁進。
大多數離婚當事人早晚會達到完全離婚或心理上的離婚階段,但是仍有一些人無法做到如此。脫離婚姻的過程在心理上極為痛苦,那種苦痛常令人逃避、不敢面對,就像人們不願正視死亡一樣。這兩種情況都是面對人倫親愛關係的結果,其中所帶來的絕望、沮喪與迷失目標,都令人難以處理。
一般而言,在離婚的法律階段,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會強力聲稱自己對孩的愛、關心與責任感比對方還多。雙方也都希望自己比對方更適合、更有能力爭取到子女監護權。在這場戰爭中,結果就是一方勝利,一方打敗,而孩子成了犧牲品。法律與心理方面的專業人士,主要任務就是協助離婚當事人能處理心理上的負面感覺,能迅速而建設性也脫離從前的生活。
離婚家庭的治療諮商
離婚治療與諮詢是非常實際的協助方式。當離婚率不斷提高時,離婚諮詢漸漸受到人們的重視。它的主要目的如下:1調停雙方持續性的敵意和對孩子的不當反應;2讓當事人認清彼此已成為獨立而分開的個體;3確認、並強化破碎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利害關係和目標。
人們求助離婚諮的理由有許多種,但在早期階段,當事人雙方在感情上還有緊張關係,女方經常會有被遺棄的感覺。諮詢專家主要的方法還是幫助他們面對離婚的事實,接受相關的損失。稍後,等到當事人雙方已經接受離婚的不可避免時,孩子的問題就浮了上來。此時,諮商顧問的責任就是協助父母認知孩子可能遭遇的感覺。
如果父母常說﹁我們是因為孩子才在一起﹂,此種說法會使子女心中常懷有罪惡感。這種說詞不但不能幫助孩子,反而暗示孩子,因為他,才將不快樂的父母緊緊黏在一起。以後,當離婚已成事實時,孩子更會懷有挫折感,自責是害父母的罪魁禍首。
孩子部分的罪惡感是源於他的存在,才使父母從丈夫、妻子的角色,轉變為父親、母親。在轉變的過程中,這個新父親與他本身的父親之間潛在的衝突,經常會再度活躍起來,而以各種方式表達出來,因此造成婚姻與新家庭的變質。對母親而言,也是一樣的,她與自己母親在潛在中的爭執,也會不知不覺影響到她的家庭。 http://singlemothers.yam.org.tw/conception.htm